5月20日,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本次集体学习会重点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的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内容。副院长张晨栋、常胜、邓倩分别领学《条例》的相应章节,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
副院长张晨栋领学了《条例》总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内容。他谈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他提示大家,学习《条例》要义在警醒和反思,新修订的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做了明确规定,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对其学深悟透,不辱使命。
副院长常胜领学了《条例》总则第五章“其他规定”。他谈到,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条例》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副院长邓倩领学《条例》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她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会议上都对政治纪律进行了强调并指出,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党纪第六章的学习,让我们更加明确,作为党员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中央同心同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听党指挥、为党尽责。
会议还通报了学院在党纪学习教育方面的进展及后续相关学习安排,就进一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学习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